高壓氣瓶生產許可條件及檢測儀器
《許可規則》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在原有的各類設備許可條件的基礎上,進行適當調整,統一各類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的通用條件、程序和要求,明確各類特種設備的專項許可條件,形成一部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的綜合規范。
氣瓶生產企業人員配備
制造單位應當配備1名技術負責人,具有許可產品制造或者檢驗工作經歷、本科學歷和工程師職稱。
制造單位應當根據產品制造過程的需要,配備并且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及設計、材料、工藝、焊接、熱處理、無損檢測、理化檢驗、檢驗與試驗,以及氣瓶的旋壓收底及收口、纖維纏繞氣瓶的纏繞及固化、非金屬內膽成形、內裝填料氣瓶的填料充填及固化、低溫絕熱氣瓶的絕熱材料包扎和抽真空等其他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 。
質量保證體系人員任職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氣瓶制造、質量管理或者檢驗工作經歷和理工類專業教育背景;
焊接及熱處理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焊接及熱處理工作經歷和焊接、金屬材料以及相關機械類專業教育背景;
檢驗與試驗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氣瓶產品檢驗工作經歷和機械、焊接、材料、無損檢測等相關專業教育背景;
其他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所負責工作的經歷和機械類或者相關專業教育背景;
質量保證體系責任人員:應當熟悉任職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要求,通過崗位培訓,能夠履行崗位職責
焊工:焊接結構氣瓶的制造單位應當配備許可產品制造所需要的持證焊工,焊工持證項目應當滿足許可產品制造所需要的焊接方法、金屬材料種類和位置等條件要求;制造單位焊工人數應當與生產能力相匹配,并且不少于 8 人。
無損檢測人員:制造單位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持證項目,必須持有RTⅡ或 UTⅡ資格。
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制造單位應當具有許可產品制造所需要的材料切割、成形、機加工、焊接、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溫、起重、熱處理、表面處理、填料充填及其固化和烘干、復合材料纏繞以及固化、非金屬內膽成形、低溫絕熱氣瓶的抽真空等設備,以及必要的工裝和模具等。
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
制造單位應當具有許可產品制造過程的逐只檢驗項目和批量檢驗項目所需要的檢測儀器與試驗裝置,如檢驗平臺、無損檢測、化學分析、拉伸試驗、沖擊試驗、金相檢驗、非金屬內膽材料性能測定、耐壓試驗(外測法試驗裝置需配有經校準合格的標準瓶)、氣密性試驗、爆破試驗、壓力循環試驗等儀器及裝置;
制造單位應當具有批量檢驗試樣制備所需要的加工設備以及試樣檢驗所需要的儀器和設備。
近年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的要求跟規定有了明顯的改變,就是無損檢測人員的配備及設備的配備,如果沒有購買無損檢測設備將被停工整改,石家莊飛泰檢測儀器有限公司可以為各種高、低壓氣瓶生產廠家配備無損檢測儀器,我們生產的自動化氣瓶超聲波探傷設備足以滿足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要求,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的可以打電話聯系我們價格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