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用鍛件和無縫鋼管的無損檢測
發布時間:2019/12/4 10:18:58
壓力容器很多法蘭、端蓋都是使用鍛件的,對于圓筒和封頭的筒形和碗型鍛件及公稱厚度大于300mm的低合金鍛件應選用符合JB《壓力容器用碳素鋼、低合金鋼鍛件技術條件》、JB4727《低溫壓力容器用碳素鋼、低合金鍛件技術條件》、JB4728《壓力容器用不銹耐酸鋼鍛件技術條件》的Ⅲ級或Ⅳ級,對于Ⅲ級或Ⅳ級的鍛件應進行超聲波無損檢測或磁粉無損檢測、滲透無損檢測,所不同的是Ⅲ級鍛件是按爐批進行無損檢測,Ⅳ級鍛件是鑄件進行無損檢測。
壓力容器重復檢測
經射線或超聲檢測的壓力容器鍛件,如有不允許的缺陷,應在缺陷清除干凈后進行補焊,并對該部位采用原檢測方法重新檢測,直至合格。
接收局部射線或超聲檢測的鍛件,如有不允許的缺陷,應在該缺陷兩端的延伸部位增加檢測長度。增加的長度為該焊件長度的10%,且不小于250mm。如仍有不允許的缺陷,則對焊件進行100%檢測。磁粉與滲透檢測發現的不允許缺陷,應進行修磨及必要的補焊,并對該部位采用原檢測方法重新檢測,直至合格。